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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度学生评先选优工作的通知
2007-10-29 00:00  

党发[2007] 17

 

中共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委员会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于做好2006-2007学年度学生评先选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切实做好2006~2007学年度学生评先选优工作,促进优良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根据《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评先选优及奖励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在校学生明确目标、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引导他们积极实践、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不断提高学生教育和管理水平。

二、评优范围

我院在册的全日制05级、06级高职学生。

三、评优内容

1、奖学金

2、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

3、优秀学生干部

4、先进班集体

5、单项奖学金

四、评优条件

所有奖项的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均参照《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评先选优及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评定。详见《学生手册》(2007

五、奖励规定

奖学金评定按照就高奖励的原则,同一学年内凡获得三好学生标兵或三好学生称号的,同时又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只享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再享受学院各类奖学金,只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学生评先选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工作和主要手段,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奋发成才的重要举措,各系党总支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评优工作中的各类问题,认真组织实施好本次评优工作。

2、各系要成立评先选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评先选优工作。于1112之前,将经过系审核、公示后(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的评优结果报送学工部,同时报送各类奖项申报表,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须附有单行材料。

3学工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上报的有关名单和材料经学工部审查不合格者,不再增补和更换。

4、各系、各有关部门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教育和引导。积极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水平,努力开创我院学生工作新局面。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评先选优及奖励实施办法》

 

: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四个等级。

第二条  奖学金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年课程成绩综合评定。

    1、特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须在全班前三名,学年课程成绩平均分在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2、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须在全班前十名,学年课程成绩平均分在90分以上;

3、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须在全班前十五名,学年课程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

4、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须在全班前二十名,学年课程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

二、  三好学生

第三条  三好学生分为三好学生标兵、院级“三好学生”和系级“三好学生”三个等级。

第四条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学习并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和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坚持体育锻炼,在院、系组织的体育比赛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通过国家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4、在实习、实训及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5、有突出贡献和事迹。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可优先考虑评选

6、三好学生标兵须获得一等以上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以下同),且综合测评成绩须在全班前五名;院级三好学生须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系级三好学生须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

三、 优秀学生干部

第五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带领和组织同学完成各项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威信高,工作成绩显著

4、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考试无作弊行为,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科研实践、生产劳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6、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7、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名次须在全班前十五名

四、  单项奖

第六条  单项奖的种类及等级:

1、论文奖。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可评选单项一等奖;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可评选单项二等奖;在普通刊物上发表论文可评选单项三等奖。以上以第一、第二作者为准,第三、四作者分别降一个档次,译文评单项奖时参照论文评奖降低一个档次

2、科技创新奖。由同学完成的发明、创造、外观设计等,经有关部门专家鉴定并获得专利,根据其实用性和新颖性,可评单项一、二、三等奖

3、学习(知识)竞赛奖。代表学院参加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学习竞赛、知识竞赛中获得一、二、三名者,可分别评单项一、二、三等奖。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以上者,可评选单项一等奖学金;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评选单项二等奖学金;非英语专业学生取得英语(PET)考试A级证书者,可评选单项三等奖学金。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证书者,可评选单项二等奖学金;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证书者,可评选单项三等奖学金。获得本专业初级技能资格证书者,可评选单项三等奖学金,中级可评选单项二等奖学金,高级可评选单项一等奖学金;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范围之外的各种职业技术技能证书(必须是国家职能部门所颁发的国家级证书)每项中级可评选单项三等奖学金;高级可评选单项二等奖学金。

4、文艺活动奖。代表学院参加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文艺比赛并获第一、二、三名者,可分别评单项一、二、三等奖

5、志愿服务西部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到西部边远贫穷地区就业并纳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可评单项一等奖学金

6、特殊贡献奖。在社会上为学院争得荣誉,事迹生动感人,影响范围大,社会评价高,可评特殊贡献单项奖

五、先进班集体

第七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入团申请书人数占全班学生总数的85%以上;

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健全,能够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班干部团结奉献、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主动关心同学,帮助同学,能认真作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广大同学的好评

3、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刻苦,学风优良,班级学生平均成绩在所在系名列前茅,考试无作弊现象,课程考试不及格人次比例在全班的5%以下(不包含5%),平均到课率在85%以上,班级第二课堂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不少于四次且有书面记录。

 

特别注意事项: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和班级请务必于11月7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申请单项奖已交证书复印件的同学也必须填写申请表)交至系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表填入内容需为打印版。

 

请相互转告!

 

 

 

 

                                   二○○七年十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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