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级普通高等教育
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校对的通知
各位同学:
我院2009届(2006级)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审核与电子注册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保证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校对要求如下:
1、必须学生本人亲自填写、校对、修改、签名,否则后果自负。
2、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更名,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1)父母离异:必须提供离婚证明、学生诚信登记表(各系提供)、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2)姓名当中有生僻字:必须提供高考机读卡(各系提供)、学生诚信登记表(各系提供)、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3、原则上不允许更改身份证,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1)高考时误填:必须提供高考机读卡(各系提供)、学生诚信登记表(各系提供)、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2)原身份证号错误:必须提供学生诚信登记表(各系提供)、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公安机关关于更正身份证的正式说明(原件)。
4、性别有误,予以修改的,请提供:高考机读卡(各系提供)、学生诚信登记表(各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5、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中的日期保持一致;学生将自己的生源填写至生源所在地栏,必须详细到地市,如:陕西咸阳。
请各位同学于2008年12月10日前,到管理科学系北区办公室核对个人信息,过期后果自负。
管理科学系
200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