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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008】第二十三期业余党校培训班纪律及有关要求
2008-10-16 00:00  
 

第二十三期业余党校培训班纪律及有关要求

1、学员管理实行学院统管,各系负责的模式。各系对本系学员的管理由系党总支副书记全面负责,并在南北校区分别明确一名教师全程跟班,负责对本系学员的管理并配合党校值班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

2、考勤由各系参加培训班指定的负责人统一考勤,组织部和学工部抽查。一般上课前点名一次,课间休息时点名一次,课后点名一次。考勤将作为平时成绩打分的主要依据。
   3
、党校学员因病或事不能上课或参加活动时,应提前作出书面请假申请,学生学员经所在系党总支副书记批准,教职工学员经组织部批准方为有效。原则上个人病事假总计不能超过党校规定的授课及活动总时间的10%,超过者取消结业资格。

4、所有作业(包括课本各章节测试练习题<只作单数题>、测试练习题、心得体会)必须做答在笔记本上,要求字迹工整,没有遗漏。尤其是心得体会(1500字左右),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且必须写在笔记本的最后面,打印件按无效作业对待。培训班结束时,由各党总支收齐后于1029前交组织部统一阅改打分。

5、党校考核实行学分制考核,满分为100分,分别从平时表现、笔记、心得体会、测试等4个方面进行考核,但其中任意一项组成项分数不足该项的60%,总成绩以不及格计。具体分值如下:平时表现占10分;笔记占30分;心得体会占10分;测验考核占50分。

6、纪律要求:现场签到并由工作人员记录迟到、早退、缺席情况;课堂上不允许打手机、听随身听、看其它书、睡觉以及说话;迟到或早退两次按缺勤一次算,缺勤两次取消结业资格,并通报各总(支)部

7、学员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要作为各单位发展党员时的参考。

组织部  学工部    

                                            二〇〇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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