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各省(区)录取的第一志愿新生,高考成绩超过本省最低控制分数线200分(含)以上奖励3000元;180分(含)以上奖励1000元;150分(含)以上奖励500元 ;艺术类考生在新生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控制分数线上浮50分享受新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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