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本站首页  系部要闻  本系概况  师资队伍  教育教学  党务工作  合作交流  校园文化  实习就业  相关下载 
实习就业
 就业招聘 
 实习动态 
 毕业生风采 
就业招聘
您的位置: 本站首页>实习就业>就业招聘>正文
2008年答家长问
2008-07-02 00:00  

答考生及家长问:

问:贵院是属于什么性质的院校?  

  答: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是一所创建于1952年的省属公办大学专科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所招学生全部是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问:贵院2008年招生都有哪些类型和层次?

  答:我院2008年全部是国家统招高职(专科)计划,共有27个专业(方向)供考生选择。

  问:贵院只面向陕西省招生吗?

  答: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08年面向全国十二个省(区)招生1700名,其中跨省280名(在河北35、山西50、河南50、甘肃20、青海20、内蒙古20、山东20、宁夏15、新疆15、四川20、湖北15),在陕西本省招生1420名。

  问:怎样填报贵院志愿?

  答: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填报志愿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查清我院在各省(区)的报考院校代号、专业代码及招生人数。陕西考生可查阅《招生考试特刊》(高考版)刊登的2008年在陕西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及专业;其它省(区)考生查阅本省(区)招生办公布的2008年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及专业。

  2、按各省(区)招生办规定时间及时填报志愿。陕西考生凡已在我院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请于6月9日至13日在专科提前批次填报我院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请于分数公布后的7月4日至6日在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志愿。其它省(区)考生根据本省(区)招生办公布的填报志愿批次及时间,及时填报。

  3、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特别注意:

  一是由于我院在各省(区)处于不同的录取批次,尤其是四川、河南两省艺术类考生,一定要注意我院在本省(区)的志愿填报批次。

  二是我院在各省(区)的报考院校代号、专业代号要填报准确,以免造成错报,影响考生录取。(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 zsw.sxqzy.com查询)

三是根据我院近几年考生报考情况,连续三年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即完成招生计划,建议考生将我院填报为第一志愿,以提高录取机率。

四是院校名称应填写为"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选报专业填报相应代号即可。

  问:贵院对经济特困生有何帮助措施?

  答:学院采取贷、缓、助、减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我院按教育部规定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对特困生实行学费缓、减政策,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正常学习和完成学业。 学费缓缴: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一次缴齐学费,经学院研究同意后,由家长或本人做出书面承诺,允许缓缴部分学费(原则上缓交额度不超过应交学费的三分之一),但必须在承诺和规定期限内补齐。缓交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学费减免:学院实行先贷后减措施,对确属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其在校表现,区别不同情况适当减免部分学费。

  3、经济困难补助: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学院将从实际出发,定期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适当补助。

  4、学院帮助和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问:贵院设有那些职业资格证考点?

  答:按照专业建设和就业岗位的要求,各专业都有完备的实训方案,提出了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达标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我院是陕西地区最早开展国家新职业培训及鉴定报名单位,是陕西省职业鉴定指导中心星级重点培训单位,是共青团中央青年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单位,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年创业培训基地,首批陕西省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基地和陕西省青年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基地等。这些都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提供奠定基础。同时学院又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网络编辑员、电子商务师、公关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业管理师、营销师、秘书、物流师、导游、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等报名考试站,极大的方便了广大学生考证。

  问:贵院对学生的管理是否正规和严格?

答: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对学生的管理非常严格,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配备专职辅导员,各班均有专业任课教师担任班主任。学生必须统一在学校的学生公寓住宿,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校外租房。每晚公寓管理部门、住公寓辅导员及各系相关的管理人员对学生住公寓情况进行检查清点。学院还制定各部门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制度,从学生的学习、生活、品德及习惯的养成教育管理学生。

问:贵院学生住宿情况如何?

  答:我院学生住宿条件比较好,有四人间(带卫生间)及四人以上间,学生公寓内有书桌、衣柜子、程控电话,冬天有暖气。每学年住宿费:四人以上宿舍650元/人·年,四人间宿舍800元/人·年。
关闭窗口
 
访问量人数: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邮编:710068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邮编:710100    

电话:院办:029-88408331(含光校区)029-61289888(长安校区)招生就业处:029-61289555 029-61289666 029-61289777(长安校区)

 陕ICP备11005962号-1             版权所有:陕西青年职业学院